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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犯罪是当前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最危险、最复杂的犯罪现象之一,它与恐怖主义、黑社会一起号称世界人民的三大公敌,人世间的三大瘟疫,社会机体的三大毒瘤。邪教犯罪不仅在国内,而且跨越国界,播种仇恨,滥杀无辜,残害生命,掠夺财富,宣扬毁灭,把恐惧、不幸、灾难洒向全世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邪教犯罪不仅是令人生畏的邪恶行为,而且也是难以识别的神秘幽灵。究竟什么是邪教?什么是邪教犯罪?邪教犯罪的成因是什么?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来防范控制邪教犯罪?这些问题一直都是中外学者关注的焦点。本文以邪教犯罪及其侦防对策为题,系统全面地从犯罪学、侦查学的角度研究邪教犯罪的基本概念、历史、成因、特征、现状及侦防对策。全文共约30000字,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邪教犯罪的一般问题。首先,笔者介绍了邪教犯罪的概念。中外学者由于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差异,对于“邪教”的界定至今仍未达成共识。西方学者普遍认为邪教是新兴宗教运动的产物,属于宗教的范畴。而我国学者大都认为邪教不是宗教,只能是邪恶的社会犯罪团体,而且邪教也不是单纯的民间封建迷信。对于邪教犯罪也有学理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常用的解释即邪教犯罪就是邪教组织所进行的触犯刑法规范,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其次,笔者介绍了邪教犯罪的特征,即反宗教性、反社会性、反科学性。接着又从历史的角度对比研究了中外邪教的产生发展过程。再次,研究了邪教犯罪的成因和危害。邪教究竟何以吸引如此众多的信徒为其卖命,既有社会环境和社会意识领域的原因,也有人的信仰的相对性方面的原因;既有教主方面的原因,也有信徒自身的原因。邪教犯罪是人类共同的精神毒品,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危害性。最后,学者对比介绍了古今中外法律关于惩治邪教犯罪的规定。 第二部分:我国邪教犯罪的特点和动向。邪教犯罪具有六个方面的特点,即邪教犯罪是一种有组织犯罪;犯罪主体具有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模式;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动机复杂化;犯罪对象多是受邪教蒙蔽,不明真相的信徒;比其他普通刑事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被依法取缔后,我国的邪教组织活动出现了新的动向。如邪教组织活动从公开转为隐蔽;政治目的更加明确;利用现代化手段,向科技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