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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制度是对遗产进行管理与处分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在《继承法》16条与24条规定了遗嘱执行人。《继承法意见》第44条对遗产保管人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并不能说明我国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审议,《民法典》在继承编的第四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责任、报酬。本文将依据我国《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规定,详细论述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内涵、立法现状、现实问题与完善建议。《民法典》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写入继承编,是我国遗产处理制度的一大进步。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个人拥有的财富不断的增多,这也就造成遗产种类、数量、价值的增多。而我国的《继承法》30多年没有改变,已经无法满足当代社会的发展,无法更好地处理越来越复杂的遗产纠纷。构建一个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一直是众多专家学者所期待的。《民法典》.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写入继承编,有利于更好的解决遗产纠纷,保障遗产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本文将以我国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从《民法典》继承编遗产处理章节出发,研究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以期完善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本文将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概述。论述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内涵,对遗产管理人制度与其他相关的遗产处理制度进行比较与分析。对各个遗产处理制度进行一个简要的分析,最后总结出遗产管理人制度优于其他制度的原因。并对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价值进行论述,对遗产管理人的特征进行论述。第二章论述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立法现状。分析《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设立的优势与不足。第三章论述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第四章根据我国《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制度,结合其他国家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提出立法建议。力求遗产管理人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进一步实施,解决当今社会遗产纠纷频发的现象,保障遗产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