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1世纪我国社会经济有了极大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以提高,但是我国的素质教育体系却未能及时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致使我国社会公民诚信缺失严重,考试作弊行为愈演愈烈。虽然我国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考试作弊犯罪,将四类考试作弊的行为类型纳入了刑法规制,但是考试作弊犯罪的适用问题以及相关立法的理论缺陷仍然存在。因此解决考试作弊犯罪的适用问题与弥补考试作弊犯罪的立法缺陷已经成为新法颁布后的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四个章节,对考试作弊犯罪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第一章是对考试作弊犯罪的概述,该章分为两节:第一节主要从社会文化、经济利益、评价体系等三个方面揭示了考试作弊犯罪产生的原因;第二节主要阐述了考试作弊犯罪的现状,一方面分析我国考试作弊犯罪的主要特征,另一方面分析我国关于考试作弊犯罪的立法现状以及对古今中外法律的借鉴意义。第二章是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适用范围问题的研究,该章分为三节:第一节以刑法理论为主并结合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及规章多角度探究我国刑法中“国家考试”的范围;第二节以广义和狭义两个法律学说为立论基础,讨论了考试作弊犯罪中“法律规定”这一限定条件所包含的法律范围。第三节结合我国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考试作弊犯罪中“试题及答案”的秘密性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探讨了考试作弊相关犯罪适用的时空范围。第三章是对替考入刑争议问题的研究,该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对比国外关于替考的相关立法并结合我国不同的学说,辩证分析了我国替考行为所侵犯的具体法益。第二节主要对考试作弊犯罪中关于替考罪的有关规定的合理性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是关于考试作弊犯罪形态与罪数、共犯问题的研究,该章分为两节,第一节是犯罪形态问题的研究,该节对考试作弊犯罪中的部分具体行为类型的既遂标准和中止形态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第二节是共犯与罪数问题的研究,该节对考试作弊犯罪中的具体罪名内部以及具体罪名和刑法其他相关罪名的竞合和共犯关系进行了辨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