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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哈尔滨市区生活生产排放污水的受纳水体,沿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分布着多家处理哈市市政排污和企业排污的污水处理厂以及其它排污口,其污染负荷对该江段的水质有重要影响,因此,制定合理控制沿江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分配方案意义重大。本研究选取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水污染物总量分配类型,采用WASP7.3模型试错法模拟计算目标年2015年松花江哈尔滨江段5个控制单元河段的水环境容量,借鉴美国TMDL水质管理模式衍生出的最大季度污染负荷理念进行“流域——概化后各控制单元河段”水污染物的总量分配,进而在综合环境基尼系数法和等比例分配法的基础上对2015年各辖区及各污染源(工业源)水体污染物削减量或还可纳污总量进行二次分配。研究结果表明:(1)本研究在水质模型验证阶段的验证结果在合理范围内,采用WASP7.3模型试错法模拟计算2015年松花江哈尔滨江段5个控制单元河段的水环境容量,结果为:2015年松花江哈尔滨江段COD、NH3-N年水环境容量分别为490030.18t/a、47972.83 t/a;1~4季度COD季度水环境容量分别为36551.15t/季、124173.74t/季、237879.72t/季、91425.62t/季;1~4季度NH3-N季度水环境容量分别为4316.95t/季、9463.47t/季、23781.00t/季、10411.83t/季。(2)在2015年1~4季度松花江哈尔滨段各控制单元河段COD、NH3-N两种水质指标的水环境容量模拟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计算出了2015年1~4季度各控制单元河段的污染负荷总量,即最大季度污染负荷值。结果表明:2015年COD、NH3-N的最大季度负荷基本上呈现3季度>2季度>4季度>1季度的变化规律;2~4季度各控制单元河段均还有可纳污量,而1季度在段1和段3两种水质污染物的污染负荷均超出了相应的水环境容量。(3)在各控制单元河段水污染物总量分配的基础上,采用等比例分配法进行各辖区及各排污企业的二次分配,同时,选用基尼系数法来评价二次分配的公平性。计算的各环境基尼系数均小于0.2,因此,按文中所确定的分配权重对各辖区及各排污企业COD、NH3-N需削减总量或还可纳污总量进行等比例分配,分配均合理,具有较强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