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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与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形成共同代理关系,利益相关者为委托人,企业为代理人。在这种共同代理关系中,企业作为代理人完成每个利益相关者交由的任务,保证每个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实现,是企业维持运转的基础。而事实上,由于委托人跟代理人信息的不对称性,且委托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企业可能会偏袒较为强势的委托人,而忽视处于弱势地位的委托人。本文认为,为解决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区别对待问题,需要从各个利益相关者角度对企业经营行为以及经营成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来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激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