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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运用了法解释学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具体表现为:本文对构成股东知情权的股东查阅权、股东质询权、检查人选任请求权等方面用法解释学方法进行阐释,并通过对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等方面加以分析;同时还采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各国公司立法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制度的借鉴,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要件、合理限制、立法不足以及立法完善等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探讨,希望能为我国公司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具体内容上,本文探究股东知情权的有关法理基础,阐述股东知情权的经济价值和法律价值,明晰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以及性质,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寻找适合我国公司制度的股东知情权保护措施并在合理范围内对其进行规制,对于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很有必要。通过对本文从知情权的行使客观要件,行使主观要件,行使方式以及合理限制等方面纵向阐述,同时通过构成股东知情权的股东查阅权、股东质询权、检查人选任请求权等方面进行横行剖析,结合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对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总结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继续完善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的立法建议。从而使我国股东的权益得到切实地保障,真正地实现股东权益与公司利益的相互平衡。从而在公司法领域实现公平、正义,对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