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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是构建公司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理念,其核心内容在于要求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肩负增进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可以说是对传统公司理论的一个重大挑战。传统公司理论认为,公司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来确保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在自由放任经济学思潮、国家守夜人角色的不作为和鼓吹公司自由市场的影响下,资本家通过公司的形式,凭借公司有限责任的优势疯狂追逐私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的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公司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也越来越尖锐,公司在取得了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诸如收入分配悬殊、失业严重、环境污染、滥用经济优势垄断价格、排挤中小竞争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都是片面强调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表现,是忽视公司社会责任的恶果。基于以上原因,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提出了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要求公司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承担自己相应的社会责任。与欧美国家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深入研究和广泛实践不同,我国对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公司自身对其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还非常薄弱。其原因在于,我国公司实力还比较弱小,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忽略了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反思。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公司经济势力的逐步增强,在传统公司理念指导下的我国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也会面对逃避社会责任的问题。因此在我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仍是一个热点问题,是一个同时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双重品格的问题。当下对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考察主要集中在实践方面,多是从公司具体的制度建构来进行研究。我们知道理论法学是部门法学的支撑,因为其具有启蒙法律观念,确立法律理念,指导法律实践的基本功能。因此,本文拟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论证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全文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述。主要介绍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缘起和发展,通过对现有的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分析并结合公司社会责任自身的特点提出自己的见解。第二部分是对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理论资源的梳理。分别从所有权社会化、社会学法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分析法学、国家干预理论、相关利益者理论和公司公民理论等方面分析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资源。第三部分是对公司社会责任的价值分析。通过对公平和秩序这两个重要概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讨论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平和秩序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由此论证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价值。第四部分是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内容的分析。分别从职员、消费者、债权人、社会环境和社会公益等角度分析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并由此得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