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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排斥,使其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国际社会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方向。半个世纪以来,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推动下,以“权利平等”为价值基础的残疾人观已在世界各国传播开来,并基于这种理念建设起各国的残疾人福利体系。在这一发展进程中,北欧国家和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为残疾人建立起了残疾人津贴制度,设置了生活津贴、护理津贴和就业津贴等项目,以此满足残疾人群体的福利需求。因此,从国际视野看,保障残疾人的公民权利,设计残疾人津贴制度,就成为构建和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的重要内容。这种基于权利视角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实践,大大推进了国际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在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其理念逐渐地从施舍和救济转向权利共享;从家庭供养转向共同责任;从保障基本生活朝着教育、文化娱乐等更高层次的要求发展:并开始以国际的视野和标准来构建和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当然,在这一进程中,中国目前还面临很多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基于以对残疾人社会救助为主的补缺型福利模式仍然居主导地位,缺乏基于权利的残疾人政策理念。因此,在政策研究中,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结合国际经验和调查研究来讨论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指标评价体系和构建符合当地实际状况的残疾人福利制度等问题。本文将通过对世界各国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状况的比较来探讨发达国家在实践残疾人津贴制度上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作者对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其问题展开讨论,并基于公民权利、社会排斥、普惠主义和包容性发展的理论来分析浙江省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情况。在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笔者从福利理念、经济基础等层面对浙江省实施残疾人津贴制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残疾人津贴制度的设计提出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浙江省在“十一五”期间已逐步加大对残疾人福利事业的投入设置了多个项目开展残疾人工作。然而,由于福利理念较为模糊,普惠程度不足,再加上“政策先行,制度缺失”等问题,使浙江省残疾人福利事业问题重重,且缺乏一个长效机制,无法将现有的实践效应稳定下来。因此,今后浙江省在实施残疾人福利政策中,应加大对“权利平等”的福利理念的宣传,提高普惠程度,特别是要注重制度建设;同时,应完善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建立社会服务提供的联动机制,拓宽资金来源,使残疾人的福利权利得以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