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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最重要的目的是努力维护、有效增进、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当前在公共管理领域中,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治理理论已经把公共利益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认为其是公共管理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政府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宗旨所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利益的多元化,对公共利益的研究也成为我国研究的重点。首先,本文梳理了中西方对利益、公共、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同一性,二者相互转化、相互包含;另一方面,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对立性,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为了解决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在立法上制定相关法律,界定公共利益的主体和范围;必须遵循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中心的正当法律程序;当私人的权益受到基于合法公共利益的理由的损害时,受损害人具有获得法律上救济的权利;二者发生冲突时,使用公平原则加以平衡。其次,论述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的关系。公共利益决定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二者存在非隶属关系;同时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又是互为排斥的。正确处理好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的关系,主要有三个方面:实行有限行政,从法律上控制政府的自利性;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有限政府,推行竞争性的公共服务机制,提供和分配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的方式多元化;结合“伦理”规范与“制度”约束两种模式制约行政人员,保证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再次,分析公共利益实现的现实困境及其表现: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资金投入不到位;结合现实从行政征收征用、教育、医疗卫生等几个方面论述公共利益实现困境的现实表现。最后,对如何实现公共利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公共利益实现的多元化管理主体体系;夯实公共利益实现的法律基础;完善公共利益实现的制度体制;提供公共利益实现的政策支持;健全公共利益实现的监督机制;保证公共利益实现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