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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部分,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环节。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首先得从社区治理着手,引入多元主体参与,提高社区治理效率,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当前,在我国社区治理过程中,仍是以政府为单一主体主导的传统模式,随着我国步入社会主义新时代,这种传统的治理方式已难以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难以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因此,注重“治理”,提倡政府“减负”,倡导“多元共治”,是社区治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必由之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理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将社会治理的“重棒”逐渐转移到基层去,在社会、政府、居民之间搭建桥梁,促进传统社区治理不断改进,将原先以单位为挂靠的管理、服务和保障逐渐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剥离出来,向社区转移,将原先“封闭式”的单位向开放式的社区过渡,实现“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本文在阐述社区、治理、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合作等概念的基础上,以合作博弈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善治理论为理论依据,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深入研究湘潭市雨湖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湘潭市雨湖区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司法力量和社区居民,在多元主体共同努力之下,湘潭市雨湖区社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加,但多元主体在整合功能、提供公共服务、互动合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以及接受监督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现实情况,本文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治理体制创新、提升协作治理能力、构建激励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优化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结构、方式和效果,为其他地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