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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是近30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最重要的一项金融创新,目前在我国正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是对资产证券化交易进行反映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制约一国资产证券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本文以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会计问题为逻辑主线,在充分借鉴国际规范的基础上,密切跟踪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实践,试图探寻和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规范之路.
论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导论.从国际、国内的研究动态以及我国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相关规定入手,交待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总结了国内外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研究进展。在论文的研究过程中,综合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试图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把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第二章: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相关范畴.鉴于会计贯穿覆盖于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因此本章先简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涵义、参与主体及承担职能以及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在把握资产证券化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了会计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应发挥的三大职能,并基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业务流程指出了运作中涉及的四个主要会计问题.
第三章:资产证券化会计的国际研究.总结和分析资产证券化会计的国际研究和国际规范,旨在为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规范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在会计确认方面,比较分析了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以及后续涉入法;在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方面,客观评价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采取的不同模式;在报表合并方面,以安然事件为分界线,评价了安然事件前后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标准内容的变化.
第四章: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有关规定的评析。《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的法规.就《规定》本身而言,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仍存较多争议.本部分重点围绕《规定》关于会计确认、会计计量、SPE会计合并、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五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辨析,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与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与方向.
第五章: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规范的建议.2006年我国财政部制定出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22号、23号和37号专门对资产证券化涉及的会计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的规范.本部分基于新会计准则的视角,围绕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会计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并提出具体建议.1、尽快出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增强会计计量的可操作性,必须对证券化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涉及到相关的估值技术,及专业判断标准需进一步予以明确和细化.2、明确判断我国SPE合并范围的特殊确定标准.建议在借鉴SFAS No.140中有关合并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可综合考虑资产转移的确认、发起人对SPE的控制程度及发起人应承担SPE预期风险程度等来判断是否需要将SPE并入发起人的合并财务报表,提出了真实销售确认下SPE合并的判定方法。3、加快制定SPE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特殊目的信托资产的范围较一般信托业务复杂的多,现行办法尚未对此类特殊目的信托特殊的账务处理进行明细规范,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制定SPE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用于规范SPE的会计处理.4、健全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资产证券化各环节的信息披露是各利益主体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我国目前的资产证券化还处起步和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健全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规则,通过有效的形式进行系统地信息披露,弥补我国资产证券化初期有效监管不足的情况,保护处于信息劣势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