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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和建立一个优良政府,始终是人类的美好愿望与理想,公民公共生活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理公共事务的政府。”①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中国政府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价值取向,又是建立在政府根本性质基础上的政府角色的准确定位。”②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服务型政府建设不再是一种口号,而是从服务理念、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巨大转变。因此,研究服务型政府建设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还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从服务型建设的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选择。文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该部分讨论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特点及其建设的理论基础,认为服务型政府是主动提供并以服务为其宗旨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在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高效、透明、依法办事的责任性政府,有着观念上的主动服务性、制度上的法制依靠性和职能上的公共服务性等特点。人民主权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该部分分析了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分析业已存在的现实问题基础上,认为我国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引导不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制度保障缺失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职能转换缓慢是导致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原因。第三部分:该部分针对上文提出的原因,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认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首先要更新政府的服务理念、积极培育公职人员的公共服务精神、塑造公共部门的公共服务文化。在此基础上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建立公共服务导向绩效评估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市场化、社会化和信息化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和目标,进而逐步推进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