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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市和农村相对独立的社会救助制度,国家更多地是关注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而对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主要依靠的是临时救济制度,基本上都是在缺乏制度、资金保障的前提下进行的。直到2007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实施才打破了这一局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兜底的安全网”,作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既是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建设,又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举措。对于欠发达、欠开发、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的贵州省来说,建立并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出发,以新的国家贫困线划定后如何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契机,并结合了2009年在贵州省惠水县、麻江县的调研情况,通过综合运用调查法、文献研究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和比较法等方法对贵州省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其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就解决存在问题及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更大的发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论,包括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的目的、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主要阐述了研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对于贵州省的重要意义等;第二部分为国内外研究现状,列举了部分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观点;第三部分为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情况,阐述了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沿革、实施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四部分就健全完善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建议。主要从完善制度本身、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府责任等方面提出建议;第五部分为结论,对全文作了简要的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