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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制权问题涵盖了非常丰富的制度内容,代表着公司决策的形成过程和外化效力,是近100年来研究公司行为或者公司组织领域的核心问题。落脚中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中,控制股东的恣意妄为、肆无忌惮地侵害少数股东利益现象的频频发生,使得围绕公司控制权滥用所展开的讨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本文通过概念分析、法经济学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积极借鉴各学科丰富的理论资源,试图从法理学高度对公司控制权进行法律反思。正文由以下四章构成。第一章为“公司控制权的法律解析”。主要采用了语义分析和规范分析方法,对公司控制权进行了概念上的梳理。本文认为,公司控制权,是指股东、管理层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在事实状态下,拥有对公司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以及财务政策制定等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之结合,是一种权力与权利观念的结合,即制度化了的影响公司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与暗含于私权观念下的“意思自治”的“权利”观念的结合。其次,立足于这个概念理解,详细介绍了不同观点下公司控制的形态的分类。分类的意义在于提示我们公司控制权的研究必然要落实到这种权利的正当性层面。所以,从公司法的制度角度观察,公司控制形态落实到了公司控制权身上。第二章为“公司控制权生成及演化的理论资源”。公司控制权毕竟是来源于经济学科首创的概念与命题,所以本章通过比较和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介绍了对公司控制的形成比较重要的经济学、管理学和金融学的重要理论资源。通过研究经济学的理论资源,我们发现企业理论、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研究成就了公司控制问题的形成。而管理学研究,是从企业的目的和企业的治理角度对公司控制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金融学研究则是从企业重组的方式入手,关注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建立与规制方面研究公司控制。第三章为“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公司法回应”,根基于第一章我们对公司控制权的界定,本文重点研究了公司控制问题的法律规制进路。首先,是以公司法为中心的权利配置。控制可以解决公司法律特征,公司法律体系的构成、公司法律目标的确定等三个公司法核心目标或者构成基础。这属于法律强制范畴,需要由法律做出明确的强制性规范。其次,深入到公司法律制度中研究具体的公司控制权配置问题,公司控制主要解决公司运作中的核心“代理”问题。借鉴外国制度重点介绍了一些具体的控制策略保护股东利益、小股东利益以及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方法。这些属于公司内部运营范畴,强制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以及缺省性规范并存。第四章为“公司控制权配置的现实分析与对策——中国上市公司的法律实践”。针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弱势的主要表现及成因、大股东占据绝对地位下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的现状以及“股东利益优先”基础上保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现代需求,运用第三章提出的公司控制权配置的策略与对策,提出了股东整体利益保护、小股东利益保护和利益相关者保护的公司控制权配置措施和法律完善方案。最后是结论——一个比较法向法哲学前进的道路。以公司控制权作为思考起点,本文发现,其实最终的核心问题都指向了对公司本身的思考,尤其是如何从法律视角思考公司问题。比较是作为结果还是证据?面对这个问题,必须从法哲学层面重新进行思考,才能使我们摆脱公司控制权研究的困境。吸收英美法系法官介入公司控制权案例的断案“法理”,以及大陆法系法典中已然明晰的条文,也许会统一性的建构在一个公司权控制理论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