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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权化浪潮以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政府、公民、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被重新定义,社会治理中心开始由“政府”转向“公民社会”。经济体制转轨与政治体制改革,带来了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民众对自身权利的诉求。内外部环境不断提出新问题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面临着公共行政功能到方式的新挑战。本文正是从政府对治理方式变革的需求出发,以民主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这个主题为中心,试图寻找符合现代民主行政要求的合理的社会治理型态。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进行了基础理论的梳理和总结工作,在对民主行政与公民协商的国内外理论总结的前提下,对民主行政的内涵、要素、运行框架和公民协商的涵义、特征、意义进行了归纳,并辩证分析了公民协商范式为行政民主化发展提供的价值:公民协商是民主行政的题中之义,公民协商有助于民主行政的规范化。虽有对西方理论的研究学习,但是否可以适用于我国的民主治理语境,还需要深入分析中外政府治理和公民协商实践的实现方式。第二部分是本文论述的核心,对我国民主行政及其过程中公民协商发展的现实状况即实现方式,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分别就实践之中二者的发展进程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困境进行细致研究,据此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由,进而探求在我国的社会形态和政府治理民主化改革的背景下,公民协商的发展运行规律。首先,政府在继续承担日常公共服务的职能的同时,还需要前瞻性的履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协调、合作等新职能;其次,公民协商的参与主体还需从公民意识、参与能力和行动力的培育上不断提升。第三部分,是对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协商如何保持良性发展的路径思考。从公民协商实践所需要的政府服务出发,通过政府重组、行政分权化改革以及建立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三方面努力,提出构建“协商参与型网络”的民主行政模式。为了实现公民有效协商,在协商理论研究、公民协商文化普及、协商参与主体培育措施得以完整实施的基础上,设计了有利于公民协商的监督保障机制。随着社会民主的发展,我们的政府必然要从原来的日常事务性管理,走向决策协调管理;从命令和指挥的行政方式,转向促进社会多元主体间的携手合作。因此,公民协商方式在民主行政运行中的发展前景将会十分广阔,不仅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更是反映民情、表达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等民主当代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