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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的解读,对霍姆斯的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观,即法律的概念、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经验”、法理学在法律适用中的意义等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本文的写作,对霍姆斯在司法过程中的法律理念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把握。本文第一部分对霍姆斯的法律概念即“什么是法律”进行了分析和论述。霍姆斯认为,法律就是对法院将要如何判决的预测,而我们之所以能够预测法院的判决,是由法律职业者法律思维的特点所决定。第二部分论述了霍姆斯关于法律和道德应当是什么关系的观点。霍姆斯认为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两者具有一定的联系,但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必须把法律与道德区别开来,这样我们才能对法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公正的司法。第三部分论述了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一命题。霍姆斯并不反对逻辑在法律中的重要作用,只是强调逻辑不是法律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霍姆斯的“经验”是指法官的司法经验和社会对法律的要求。第四部分阐述了霍姆斯关于法理学对法官、律师在具体案件的判决和处理个案中的指导意义。霍姆斯认为,作为法律的一般原理的法理学,对司法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价值。法官处理每一个案件都离不开法理学。具备法理学的理论和素养是通向职业大师的必经路。文章的最后概述了《法律的道路》给我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