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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创新创业高度重视并大力扶持,将创新放至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民众创新创业热情随之高涨,一大批创业公司在市场中涌现。然而,创业公司普遍面临经营业绩不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融资难等问题。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创业公司存在规模歧视,难以满足众多创业公司的需求。因此,学者们纷纷关注风险投资对创业公司的培育作用。我国风险投资经过30多年的迅猛发展,在规模、投资方式等方面已有很大改善,但与欧美发达经济体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为创业公司提供增值服务、促进创业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因此,研究风险投资对创业公司的甄选标准以及风险投资对被投企业的培育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回顾了国内外风险投资与创业公司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选取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2015年创业板上市的467家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考察风险投资机构对创业公司的事前甄选功能和事后培育功能。首先,本文利用中国风险投资年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清科私募通、国泰安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关键变量是否有风险投资机构介入进行判定;其次,对本文所涉及的所有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相关性分析;最后,本文使用风险投资介入当年的相关数据,建立Logit模型考察风险投资机构的事前甄选功能,同时又使用风险投资介入前后四年的相关数据,建立面板数据的双重差分模型验证风险投资机构的事后培育功能。此外,为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本文将风险投资机构分为不同类别进行比较,分别是单一与多个、国有与非国有、外资与非外资。研究结果显示,VC的事前甄选功能主要体现在创新投入上,VC倾向于选择创新投入较高的企业,但企业创新产出并不在VC甄选标准之列。而VC的事后培育功能主要体现在创新产出上。VC介入被投企业后,能有效提升企业创新产出。但并不能有效提升企业创新投入,且国有VC介入对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不如非国有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