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引导电子产品的销售商参与电子废弃品回收,解决我国资源紧缺与环境污染这一双重问题,对实现循环经济和保护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前在电子废弃品回收方面的文献中,焦点关注在消费者在电子废弃品的回收作用和电子产品生产商对电子废弃品污染源头的治理,忽视了电子产品销售商在供应链中作为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桥梁作用,缺乏对逆向供应链上销售商参与电子废弃品回收的因素分析。本人在前者研究的基础上,具体进行了以下几项的研究:首先,以河南省的销售商为调研对象,选取所有可能影响销售商参与电子废弃品回收的影响指标,并依据理论架构和研究假设,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探索各指标对销售商参与回收的作用大小,并根据模型分析的结果筛选出关键指标,之后对分析结果进行检验和模型效应分析,结果显示电子产品生产商及政府的行为措施均对销售商参与回收行为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然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研究EPR制度下生产商的举措对销售商参与回收行为的正向影响作用,在假设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考虑了政府对生产商的环保及税收补贴,在逆向回收链上构建生产商对销售商的委托代理激励模型,分析了逆向供应链上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下生产商对销售商参与回收的最优激励合同,得出经政府引导补贴下的生产商通过提高激励水平对销售商参与回收电子废弃品的行为是有效的。最后,研究政府对销售商参与回收行为的直接激励问题,引入社会福利函数、生态环境效益函数、政府对销售商的补贴函数及惩罚函数,建立了电子废弃品回收体系中政府对销售商参与回收的激励模型,分析了有无奖惩机制对销售商回收比例和最优利润的影响,得出政府的补贴和奖惩是销售商参与回收电子废弃品的内在动力,为制定电子废弃品回收政策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