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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因而,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就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在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过程中,我们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重大成果;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公有制形式本身能否多样化呢?实事上,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探索已经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本论文在吸收借鉴以往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这一理论命题,并对实现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的主要依据和主要对策做出系统分析。其目的是试图说明一个理论问题,并试图能够对我国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本论文共分三章。 第一章,实现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的主要依据。本章分别从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两个方面阐述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的理论依据和客观依据。从理论依据上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所有制理论是理论依据之一,它揭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即联合的、社会的个人所有制,对此,我们始终是应当坚持并努力体现的;另一方面它又描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高度发达生产力基础上的特定形式,即单一的社会所有制形式,对此,我们不应盲目照搬照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理论,包括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所有制形式选择的标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等理论和我国经济学界提出的公有制本身有多种形式、公有制本身是复合结构等理论,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规定原理,又没有拘泥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某些个别结论,它们是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的理论依据之二。随后,本章又提出了作者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基本观点。从客观依据上看,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是客观依据之一,它的低水平、多层次、不平衡性决定了我国公有制的“公有化”程度不宜太高、公有制本身有多种形式而非一种形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客观依据之二,市场经济是一种产权交换关系和资源配置方式有机统一的经济形态,它的发展依赖于明确的、多元的产权关系,因而它必然要求重新定位国家所有制形式,大力发展劳动者股份制以及合作制等公有制形式。 第二章,我国公有制形式发展的实证分析。本章对我国公有制形式发展的各个阶段分别进了实证分析,从而为我国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提供了经验上的依据。我国传统公有制形式,从总体上看,具有“一大二公”、高度行政化、高度集权化的特征,其在形成初期,曾经取得一些辉煌成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暴露出与发展生产力、发展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对传统公有制形式进行彻底改革。我国分权型公有制形式,包括“双层经营体制”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和“放权让利”型、“制度创新”型国有企业,从总体上看,它们分别是在保持原有的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集体与农户、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权利关系而形成的,它们虽然对农村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其局限性也是相当明显的,因此,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我国现代公有制形式,包括公众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从总体上看,其确立了劳动者个人产权、实现了劳动者个人产权的社会化,并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因而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将成为我国公有制格局中的主要形式。 第三章,实现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的主要对策。本章首先分析了实现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的总体思路,随后又分析了我国各种公有制形式的发展对策。对于国家所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重新认识其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其适宜存在的领域;对于劳动者股份制,则通过对现有的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中小企业进行根本改制和市场自发形成两条途径积极推行;对于合作制,则通过加强合作社立法、制定经济扶持政策、提供公共物品等,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在维持其家庭经营层次不变的同时,积极改革其集体经营层次,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至于本论文的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如果有的话,其可能是:第一,在理论上,本论文明确区分了“公有制形式”、“公有制实现形式”两个范畴,并明确提出了“我国公有制形式多样化”这一理论命题;第二,在实践上,本论文对如何推进我国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做了初步研究,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