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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使国内企业获得了难得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规模变得愈加重要。企业规模的壮大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所以,市场融资成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重要保证。与大量的市场融资相适应需要灵活高效的担保方式。我国目前的担保法规定的几种传统的担保方式,已经不能全面适应企业融资担保的需要。实践中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尝试一些新的担保方式来满足融资的需求。面对这些新的社会现象,法律需要作出及时的应对措施。本文就是顺应这一趋势,介绍了一种重要的融资担保制度——浮动抵押。对这一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构成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提出一些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移植我国的思考,希望能够有益于这一制度在我国的设立。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对浮动抵押制度进行了概括的叙述。本章首先介绍什么是浮动抵押制度以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源流;考虑到英美法系判例法对法律概念多描述少定义的传统,本章在第三节着重介绍了浮动抵押制度的特征。第四节浮动抵押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将浮动抵押制度与财团抵押、最高额抵押、抵押物之物上代位权分别进行了对比分析;既找出了他们的相似之处,又分清了他们的本质区别。第二章的内容是浮动抵押制度的设立和实现。本章以英国法的浮动抵押制度为基础,结合美国、苏格兰、日本等国家浮动抵押制度,对浮动抵押的设立、登记、结晶和受偿顺序等依次进行介绍和分析。对浮动抵押制度中的关键环节——结晶进行了重点叙述。第四节浮动抵押和其它债权的关系介绍了结晶后浮动抵押权和优先权、有特定担保的债权、后浮动抵押权人及无担保债权人的受偿顺序。第三章是浮动抵押制度的利弊分析。在介绍了浮动抵押制度的各个环节之后,本章对浮动抵押制度的优越性和局限性进行了剖析。并重点从法的社会价值角度对浮动抵押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再思考,得出了浮动抵押制度是社会发展催生的产物的结论。只要社会需求,他最终会产生。第四章是本文写作的主旨所在。首先对我国是否需要浮动抵押制度进行了理性的思考,论述了目前我国移植该制度的必要性。然后,在第二节,结合浮动抵押制度的制度特点和技术特点分析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障碍。着重谈了浮动抵押制度和一物一权原则的冲突及调和的可能性。立法技术方面,主要谈了现行担保法中的一些和浮动抵押制度相冲突的规定,并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冲突的建议。最后在第三节,结合中国人大常委会新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和梁慧星教授、王利明教授主编的两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构建适合国情的浮动抵押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