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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法律语言学发展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相应研究范畴迅速扩大。语言学者和法律专家对语言与法律的交叉研究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语言学的许多领域都与法庭语言的研究相关联。预设理论也不例外。有证据表明,在法庭询问中,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经常使用预设来获取信息、检验被告人及证人陈述的可信度。但是,很少有研究系统地探讨预设在法庭上的使用情况。预设理论起源于哲学领域,也是语言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一般来讲,预设是对话参与人共享的背景信息,说话人认为此背景信息是真实存在的事情或命题。预设与一些词项和语言结构密切相关,并且对语境非常敏感。刑事法庭询问中的预设使用有其独特的语境、特点与效果。基于众多学者对预设理论的研究基础之上,本文构建了理论框架,并对刑事案件法庭询问中的预设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集中探讨了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在询问中如何使用预设来实现各自的目的、预设在整个法庭询问中所起的作用以及预设在刑事法庭询问这一特殊语境下的特点。根据转写自三个刑事案件的真实语料,本文主要对预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定性分析,并辅之以定量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刑事法庭询问中,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广泛使用预设进行法庭调查、核实信息、诱导信息甚至设计预设陷阱。调查、核实、诱导及设陷成为预设在刑事法庭询问中的主要作用。分析结果显示,使用预设时,不同的法律专业人员有不同的目的,如法官、公诉人运用预设进行法庭调查、核实等。对此,本文指出,在法庭调查中法官使用有罪预设是不合适的,而公诉人利用有罪预设来证明起诉书的指控具有合法性。辩护人则会尽量使用无罪预设来证明自己代理的被告人是清白的或者试图减轻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对语料的分析还发现,在刑事法庭询问中,公诉人使用预设的情况最多。此外,法庭询问中使用的预设涵盖了绝大多数预设触发语。本研究有望丰富有关预设的理论研究,加深对刑事法庭询问中预设的理解,有助于司法人员在法庭询问中获取信息,同时给司法改革中的庭审语言使用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