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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多在《心理模块性》一书中提出了心理模块理论,该理论一经提出便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福多的心理模块理论从功能主义出发研究人的认知能力,透过心灵的功能作用发掘认知的本质。福多认为心灵哲学中的功能主义并不善于将本体论作为解决心灵问题的出发点,功能主义解决心灵问题主要借助于外在的三个因果关系:第一个方面是心灵状态和心灵状态以外环境输入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个方面是心灵状态同行为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三个方面是不同心灵状态之间的因果关系。功能主义中的功能属性可以通过数学以及生物学的角度进行描述,描述过程必须遵循逻辑数学的语言规律。心灵中最重要的部分,诸如知觉与语言过程以模块或“器官”的方式进行构建,福多根据因果关系和功能作用来定义它们。在福多看来,模块是彼此独立的,也独立于心灵的“中央处理”部分,该部分所具有的特征更全局性且更不定域性。福多认为:“这些模块的特征容许了与外在物体的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反之,这也使得心理状态有可能具备世界上物质性的东西所具有内容。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央处理部分负责各种内容同输入与输出之间的逻辑关系。”本文由绪论和正文两部分构成,绪论部分简明、系统的阐述了心理模块理论的研究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学术界对该理论研究的现状。从福多的生平着手研究他的思想发展过程和心理模块理论形成的理论背景。正文部分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系统的梳理了心理模块理论产生的心灵哲学的功能主义前提、功能主义路径以及心理模块理论的思想来源。以西方心灵哲学的发展为出发点,首先,讨论西方心灵哲学问题的起源及其演变、现代心灵哲学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以及语言转向背景下的心灵哲学。其次,对现代西方心灵哲学的科学主义倾向以及整个心灵哲学的发展倾向与福多的心灵哲学理论、观点进行整合。第二章讨论了福多对心理模块理论的心理结构预设。通过四种方式对心理结构进行描述,分别是:新笛卡尔主义的知识结构、水平官能的心理功能结构、垂直官能的心理功能结构以及联想主义的心理结构设定。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本章对模块所构成的认知机制以及认知系统进行分类。这一部分由认知机制的功能划分、输入系统的特性及认知分类和中枢系统的功能分类三部分组成。福多认为模块的认知系统在机体的心理活动中担当着特定的作用,那么这些功能的作用究竟是什么?首先,福多提出的三分法是对认知功能的分类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将信息的流入依次接触到的机制划分为三类:传感器、输入系统和中枢系统,对于认知系统的整体分类,至少存在有两种系统:模块系统和中枢加工系统。模块系统的典型功能就是输入分析,而中枢加工系统的典型功能则是信念固化。第四章是对福多心理模块理论在心灵哲学中的定位,其中包括了对心理模块理论的评价、心理模块理论所遇到的质疑以及后来者对心理模块理论的补充和发展。强调了福多的心理模块理论结合了心灵哲学中的功能主义部分、认知科学中的特殊领域、心理学以及人类心理结构等理论,这些理论的结合对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