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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中国证券市场20周年之际,特别是在我国证券市场成功推出创业板之后,国家将重点建设以新三板为核心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扩容上市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号工程被推出,表达了国家的重视程度和决心。当前,新三板扩容上市的呼声日益高涨,人们对新三板市场的关注也进入了前所未有历史时期,建设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更是一大亮点。做市商制度是指由做市商起核心作用的证券交易制度,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既是市场的组织者,同时也是市场的主导者。做市商是指由具备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特许市场主体,通过向公众投资者持续性报出做市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此价位上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存货接受公众投资者买卖要求的证券交易商。作为联系公众投资者的特许交易商,做市商通过既买又卖的市场行为,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同时也有利于增加交投量、活跃市场。做市商不同于证券经纪商,也不是所谓的庄家,它比经纪商更灵活,功能更强大,比庄家更规范,信息披露更充分。做市商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后因其在NASDAQ市场取得的辉煌业绩而被世人所广为关注和了解,最终被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纷纷借鉴和引入,成为与竞价交易制度并称的当前世界两大类型化的证券交易制度之一。各国都竞相引入做市商制度来发展本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交投并不活跃的场外市场,以完善本国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我国的新三板市场也存在股票成交价格无法体现其内在价值、市场流动性差和信息不充分等问题,市场发展受限,引入做市商制度,能够较好的弥补我国新三板市场现行交易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满足市场的投资需求和融资需要。但是联系到我国的新三板市场现状,制度的引入,可能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包括做市商的具体模式选择、做市商的做市动力、做市商操纵市场问题的防范以及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能否跟上的问题等。而完善法制、加强监管是解决做市商制度引入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两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