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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时期是中国书法史承上启下的阶段,初唐前期书法主要是南北朝书风的延续与融合的深化,初唐后期书法是对南北朝书风的融合与唐法新风的萌芽,至盛唐融篆籀笔法于其他书体,开启了唐代书法的新风。初唐时期书风的“质”与“妍”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质”为骨而含于内,“妍”为表而显于外,“质”与“妍”两种风格是依托于一幅作品而存在,通过“质”多于“妍”抑或是“妍”多于“质”这种消长变化来论述书风的变化;盛唐,“质”与“妍”是分割开来且并存的两种审美取向,是先后的关系。此时的书法作品无所谓“偏质”或是“偏妍”,而是先通过习古而得朴质之味,而后才能注意到作品外观“妍美”与否。自明人董其昌“唐人取法”观念出,渐渐成为学界共识,致使大多学者只知唐楷法度严谨,却不知其何以严谨与严谨的具体程度,更不必论其行草如何风流、篆隶如何生姿。这些问题,本文都会从“妍质”的角度加以论述,于创作极具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