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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上联县市级政府,下联农村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是分配乡镇公共资源的领导者。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成效。加快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对改善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乡镇政府的一项职能——公共服务来展开研究。主要采用理论阐述的方法。在对相关理论和乡镇公共服务的内容、提供方式、需求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本文主要从乡镇政府体制性根源、运行机制、财政体系、农民需求表达等方面来阐述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原因。指出:压力型体制、官员政治激励是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两个最根本的体制性原因;公司化的政府功能;碎片化的政府权威;运动化的政府行为是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在运行机制上的生动表现;支出结构不合理、债务危机、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大是乡镇政府财政体系有待完善的地方;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缺少诉求表达机制是农民公共服务需求不能有效表达的两个重要原因。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强化乡镇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建议。指出:通过推行以乡镇长“公推直选”为主要手段的乡镇自治,并把对乡镇政府及主要领导人的激励搞对这两个措施来彻底纠正体制性原因造成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短缺问题;通过乡镇政府制度化和合理的事权关系来转变乡镇政府运行机制;通过健全乡镇财政监管制度,探索乡镇债务化解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来完善乡镇公共财政制度;通过培育农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载体,完善农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途径来构建乡镇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