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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电视法制节目以法律的名义关注人们的生存环境,以法律的名义督促人们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调节着人们的心理秩序和心理空间,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电视法制节目不仅具有媒体的监督作用,而且也成为社会稳定的一种调和剂,为弱势群体打开了一扇寻求公正的大门。近几年,电视法制节目的制作和选材方面有这种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以民本思想为基点,以平民视角和人文叙事手法关注和表现普通百姓的生命、生存、生活、生计等内容。在选题上,内容更加贴近百姓利益;在报道形式上,贴近受众;在节目内涵上,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其实这就是电视法制节目“民生化”的表现。笔者认为,所谓电视民生类法制节目,就是媒体站在人文关怀的立场,从普通百姓的需求出发,用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播报、评说百姓关注的人和事,在弘扬道德法律的同时反映百姓的愿望、情感,积极为百姓排忧解难的电视节目,目前这种法制节目类型已占据绝大部分的法制节目空间。当前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与媒介发展的趋向和需求为民生类法制节目也提供了相当宽阔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环境。与之相匹配的电视民生类法制节目主持人便因此显得尤为重要,电视民生类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的权衡与优化也成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热点话题。民生类法制节目主持人在熟练掌握和了解法律语境的前提下,需要深入探究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哲学等对节目主持与驾驭过程中的微妙辅助效应,理论对于实践的支撑显得扎实而具有说服力。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且不可分割。当代电视节目主持人在节目制作中的全能型体现是市场的需要。民生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理论支撑:以理服人,法断是非;需要人文关怀:以情动人,以德载物;偏颇其一,都不能尽如人意:民生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平衡情与理之间的关系,让法律、情感辩证统一,精准把握情、理分寸。随着电视制作和收视情况的市场化竞争,满足于现状的心态不能取得更加长足的发展。中国法制现状促使主持人深入掌握更加细化、专业化的理论水平,将视角扩展到国际领域进行评析和解说,增强竞争实力。民生类法制节目主持人要符合时代和大众的审美要求,凸显节目与节目主体-主持人的个性与魅力极为重要。民生类法制节目主持人只有在具备了稳定健康的心理素质的同时,具有相当的公关意识和节目维权意识才能取得长足的优化发展。民生类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的权衡与优化还将是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我们可以相信,随着学界业界学者专家的实践摸索与探索研究,这必定会是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历史上的光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