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势头强劲。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交易电子化、手段多样化和过程隐蔽化等特征,所以这种全新的经济形式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可能造成关税完税价格难以认定和课税凭证弱化,这也就促使海关监管面临新的问题;我国海关目前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相对落后,有针对性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对缺失,无法跟进其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数字化产品交易额不断增加,但计税属性模糊不清。当前世界各国都在根据自身国情积极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频繁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例如,美国主张对跨境电子商务采取免征关税政策,欧盟主张采取可视实际情况而变的适时政策,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主张采取对跨境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政策。这些政策都体现了国际上对跨境电子商务关税问题的重视。本文聚焦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税问题。首先,详细阐述了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特征以及关税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理论,并结合我国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剖析在关税征收的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关税完税价格难以认定、课税凭证弱化、数字化产品估价中的贸易归类、海关监管的科技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其次,通过比较研究分析方法,比较了美国和欧盟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关于关税问题所采取的不同政策,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提出了对我国关税政策的看法。最后,针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现存困境,借鉴国外先进做法,提出了完善关税征管法规、构建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管体系、创建行邮渠道监管方式、运用第三方加强事前监管、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