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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来说,男女差别和男女之间存在不平等的状况是每个社会都存在的社会现实。从整个世界范围看,尽管妇女解放在部分领域逐渐取得成功,但是男女差别仍旧保持下来。妇女问题长期存在已经引起了社会学、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学和宗教学等各个学科的格外关注。社会学家说:“在我们所知道的各个社会中,社会都根据关于男女具有不同的天资和潜力的设想而拒绝给予妇女某些权利和机会。有史以来,妇女低人一等一直被看成是无须解释、自然而然的事实,而这种看法凭仗的则是男女都相信的并被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代代相传的信念。”1 当谈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妇女时,人们通常会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自《古兰经》诞生后伊斯兰教的妇女就获得了平等权利,妇女问题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另一种看法认为伊斯兰世界的妇女至今仍然生活在野蛮落后之中,比世界其他文明地区落后很多。在中国回族穆斯林妇女问题上,有些学者从《古兰经》的角度出发认为伊斯兰教的诞生为提高妇女的权益规定了男女生而平等,男女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因此认为回族妇女地位高于汉族妇女的地位,回族妇女比汉族妇女享有更多的权益;有些学者认为回族妇女实行面纱以及隔离制度,而汉族妇女则没有这么多的限制,因此得出了回族妇女地位低于汉族妇女的结论。实际上,影响妇女地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仅从一个方面就得出结论。对于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妇女问题,我们要有一个客观且科学的认识,我们只有通过深入地研究,才能形成对伊斯兰穆斯林妇女的全面、正确的认识。 全文的主体共有五章,其中第二章至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第二章主要介绍的是阿拉伯地区穆斯林妇女的婚姻家庭观,从蒙昧时代妇女的状况、伊斯兰教兴起后穆斯林妇女的婚姻家庭观和伊斯兰教妇女婚姻家庭观的演变这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展现伊斯兰教穆斯林妇女婚姻家庭的具体状况。第三章是中国回族地区穆斯林妇女婚姻家庭观,这一部分主要从回族的形成历程、回族形成后穆斯林妇女婚姻家庭观的嬗变两个方面进行展示,展现出中国回族妇女婚姻家庭观特有的内容。第四章是分别总结了阿拉伯地区和中国回族地区妇女婚姻家庭观的异同点,并进一步总结出阿拉伯地区对中国地区穆斯林妇女婚姻家庭观出现异同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