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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并将其作为三种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之一,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一起成为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的重点对象和促进土地流转的主要流入方;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提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农业部的定义,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是一项充满挑战与艰巨性的工作,是创新农业组织形式、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种文件与各项政策的出台有利地促进了家庭农场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的土地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决定了农户是农地经营使用权的所有者,因此农户的承包地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土地的唯一来源。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扶持下,当前家庭农场的快速推进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户参与农地流转的意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以现阶段家庭农场推进为背景,在研究家庭农场推进中农户参与农地流转的内涵与相关理论基础上,基于江西省新余市农户随机抽样调查数据,建立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将家庭农场这一重要自变量纳入农户参与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对其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农户的流转行为和影响其行为选择的相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研究发展家庭农场对农户参与农地流转是否有促进作用,以期为推进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本文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样本区域中有转出农地意愿的农户所占比例为43.02%,有转入农地意愿的农户所占比例是49.43%,总体来看,农户的农地转入意愿高于转出意愿。(2)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运用STATA13.0软件进行估计,发现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受多种因素影响,村中是否有家庭农场、村中家庭农场个数与是否有专项经济补贴等发展家庭农场特征对农户的流转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农户性别、家庭非农收入比例、农地块数和单位产量对农户的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而农户年龄、家庭非农收入比例、农户受教育程度和单位产量对农户的土地转入意愿具有显著影响。(3)农户对农地的实际流转行为主要是建立在其本身的意愿,强烈的流转意愿更容易形成流转行为,反之则难以形成有效的农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