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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协调发展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根本要求。区域协调发展强调区域产业结构、城乡结构、技术设施以及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全方位、可持续的发展。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象,不仅存在于东、中、西三大区域之间,而且同一区域的不同省市之间,甚至同一省市地域内都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从“七五”到“十二五”计划,虽然国家在区域发展方面一直强调要努力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还是在不断扩大。因此能否解决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是关系到我国能否有效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大问题。
为了实现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本文将区域内协调与区域间协调有机结合,在对区域内协调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间的协调发展进行纵深研究。首先通过明确区域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建立全面完整的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各省、直辖市的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进行了客观评价;同时运用DEA方法研究了在环境约束条件下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综合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在考察期内,我国各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东部的协调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中部和西部;在环境约束条件下我国各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综合效率普遍低下,其中东部的综合效率最高,中部的综合效率低于西部;外资水平对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综合效率有积极的影响,而能源消耗、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存量以及技术水平却有负面的影响。本文据此提出了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综合效率的若干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