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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并对此做出一系列改革部署。这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确定了努力目标、规定了基本任务。法治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司法是和平时期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终极力量。司法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救济手段,与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息息相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央已经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最终确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是在继承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它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对司法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完善人权的司法保障制度,不仅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议题,只有将以人为本作为司法改革的灵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IE义,把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作为法泊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2009年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与“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不谋而合。正文共分三章,第一章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理论基础,用三小节來论述。第一小节论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内涵,第二小节论述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意义。第三小节论述最高人民法院“三五纲要“中对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要求。第二章,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现状分析是本文的重点,分析了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六块内容,在最近五年的司法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缺陷。第三章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的对策是本文的难点。近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司法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司法改革成效显著,但司法改革在工作中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司法为民机制中还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问题凸显,需要我们继续进行改革和完善。本文紧密联系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出台的具体措施和近五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地分析总结了完善司法为民机制的理论基础,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中六个方面的改革成效、缺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