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迁,总体性、单一的、均质化的社会格局过渡到独立的、多元化、复杂的社会格局。社会群体日益分化,社会主体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社会矛盾与冲突日益严重,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尤其是进入新千年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带来了社会各个领域问题的集中爆发,集体行动不断上演。集体行动走进人们的视野,它成为社会主体表达不满、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常态化手段。本文以出租车行业为例,研究出租车罢运事件。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司机对“份儿钱”过高、黑车横行、乱执法等问题表达了他们的强烈不满。然而,出租车罢运并未引起社会的关注,直到2008年底重庆出租车罢运引发的连锁反应将该行业的各种积弊暴露无疑。学术界早在前几年就开始关注出租车罢运事件,然而大多学者还是从社会经济、社会管理视角对罢运事件加以考察,这也是本文从集体行动视角研究罢运事件依据之所在。当前学术界有关集体行动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性研究。学术界对西方集体行动理论发展脉络加以梳理,总结出有关集体行动理论的四大流派,分别是心理取向的集体行动理论、理性取向的集体行动理论、结构取向的集体行动理论、文化取向的集体行动理论。其中以情感因素引发的集体行动和理性因素引发的集体行动为主流;二是以集体行动理论作为支撑,探讨集体行动动力机制,即集体行动的动力到底是情感因素还是理性计算所激发的。根据国内学者刘能的理解,集体行动是由情感因素、理性计算和积极分子的组织动员等因素所推动的。从以上的理论文献梳理来看,研究集体行动还是主要从宏观层面上出发的。本文将从微观层面出发,通过T市的前后三次出租车罢运事件,以集体行动动力机制作为分析框架,通过研究出租车罢运的演化过程,形成本文的核心观点:集体行动不单在怨恨、积极分子、理性计算这三个变量的影响下发生,更是三种元素的整合效应,即行动主体、组织和资源的有机结合。具备怨恨情绪的理性行动者,依托自发形成的组织,利用有效的资源开展集体行动,形成集体行动新的动力机制,即:人是集体行动的主体,参与集体行动的成员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具有怨恨情绪,二是经过理性计算。行动主体在怨恨不断集聚的情况下,通过理性计算决定是否加入集体行动中来。行动主体加入到集体行动中来,形成组织。组织以明确的目标为基础,通过确立组织规则和分工,将个体纳入到有序的集体行动中来。个体行为需要符合组织的要求,而组织也需要维护个体的利益。行动主体自发形成组织后,需要进行有效的资源动员推动集体行动的发展。通过研究发现在持续的集体行动过程中,资源的有效运用逐渐成为推动集体行动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