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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自明清以来一直为灾害严重之地,而且处于频发区域,人们常常用“十年九旱”来形容关中旱灾的频繁。1928年至1930年的西北大旱,持续时间长达三年,灾情特别惨烈,更给关中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灾害。在亲历了西北大旱灾的残酷洗礼后,关中妇女的命运、社会地位和心路历程发生了急剧变化。 本文所做的就是以西北大旱灾中关中妇女状况为研究个案,在方法论上把妇女史研究与灾荒史研究结合起来,并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更深一步地对妇女在灾荒中的状况从不同的角度作一个全面的分析。重点在于突出在灾荒这种非正常的状态下妇女的各种行为方式、心态与命运的特点,以及这些状况对于当时社会规范的冲击,力图通过剖析历史原貌,对这次灾荒中妇女的蜕变作一个详细的梳理。 从研究的内容看,本文将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于灾荒中关中妇女的流动区域和多样命运做一个详细的梳理;(2)揭示灾荒中妇女心态的复杂性;(3)国民政府在救灾体系中的权力弱化和慈善团体对于妇女救助的无能为力是否加重了灾中妇女命运的悲惨程度;(4)剖析灾荒对于关中乡村经济、人口素质的影响,以及灾后乡土生活的改观和不同层面妇女的互动。 陕西关中地区“数千年来,故步自封”,直到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皆以农业为主体”,社会组织“无异于前清”。在1928年的旱灾到来以前,关中仍然沿袭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普遍的教育水平都非常落后,绝大多数的妇女不识字,妇女依旧缠足,社会地位低下,陕西民间流传的“妇女不是人,母猪不敬神”的谚语正是静态下关中妇女的真实写照。同时,在1928-1930年大旱灾来临之前,关中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历史传承强加给了关中农村妇女一些独特的历史经历和临灾心理。 首先是关中地区商帮的兴起,赋予了关中妇女独立支撑家庭的特质。在家中男性常年离家在外经商贩运的过程中,关中妇女养成了吃苦耐劳,坚强干练的优良作风。其次是受关中地区大规模鸦片种植的影响,一部分关中妇女和男人们一样,整天沉沦于鸦片烟瘾之中,在心理和生理上遭受极大损失。第三、正如秦晖等学者研究的那样,关中妇女所受到的封建宗族制度的约束要比其他地区和明清时候少一些。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据主导地位的关中社会,几乎远离了传统大家庭制度下的封建宗族制,减少了来自宗族的对于妇女的钳制。第四、由于在经济、文化和旧习俗方面的限制,关中农村地区的家庭种类与全国及华南地区同期水平略有差别。家庭的规模相对较小,结构单一,代际关系不是很复杂,人际关系相对单纯,形成了关中社会淳朴的民风。第五、多年来的军阀混战、土匪横行,旱灾、蝗灾、瘟疫不断,给关中妇女创造了独特的临灾心态,那就是在灾中能根据以往承灾经验果断选择出路。 由于旱灾的独特性,饥荒在最开始的时候并不会影响到受灾地区的所有阶层。灾害的打击面是逐步扩大的,由于不同社会阶层承灾、抗灾能力不同,严重的饥荒首先影响的是处于社会边缘的最贫困的人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阶层的人们可能会一个接着一个地相继落入这类人口的范畴。同时,由于老人、婴幼儿和妇女由于身体和心理的承受能力较低,在灾荒中明显处于被支配和被淘汰的地位。尤其是妇女阶层,在经历了种种生存竞争之后,她们的命运更为凄惨,更值得我们去关注。 灾荒中妇女的命运不外乎有以下几种:1、死亡,2、逃荒,3、被土匪掠去,4、自愿成为娼妓,5、被卖。死亡的直接原因一般是饿死或被当作食物被食用,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心里脆弱性和根据以往经历的饥荒体验。由于妇女担当着照顾老人和小孩的职责,在忍受着饥饿和孩子们的哀求和哭声的痛苦的情形下,在面临着抛弃孩子或溺死孩子的选择下,许多妇女自觉地选择了主动死亡。逃荒,以寻求私人施舍和官方救济,是求生的延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避灾行为。 在社会与饥饿的双重威胁之下,也有些女性不得已自愿或不自愿地落入风尘或被买卖。以最大限度上换取自己和家人的生存机会,但却引发了灾区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和恶性循环。1928-1930年的西北大旱灾中,关中妇女的买卖更为猛烈和残酷。 对于人贩子来说,利用灾荒中人口流亡的混乱来贩卖妇女是屡禁不止的,因为在这个特殊时期贩卖妇女会获得高额的利润。这些被卖的妇女,她们的最终归宿也是多样的。她们可以被卖做小妾、奴婢,或者被卖到江浙一代工商业发达的沿海城市去作女工或者包身工,但是更多还是被卖作妓女。平常年景下,也存在妇女的贩卖问题,但在不同程度上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和心灵的惩罚,这一活动多少有些收敛,但在灾荒中却出现了怪圈,使得贩卖妇女的活动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国民政府对于贩卖妇女的默许甚至纵容,并且从中渔利,抽取人头税,无疑在某些方面体现出民国时期政府权力的弱化与伪善,还让我们看到了慈善团体在奇灾祲害中对于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对妇女有限的救助能力。 关中社会的状况在灾后比起灾前有较大的差异性。灾后随着经济生活与生态环境的变迁,该地的人口品质有所改观:性别比例高,男女比例失衡;反常高的生育率,较低的死亡率;广大家庭破碎,小家庭兴盛;教育水平普遍低下,反而不如灾前。 灾后的社会风气和社会舆论发生暂时性的变化。在灾前各种处于不同家庭状况的妇女经历了灾荒对于自己生活的改变后,很多因为遭遇家庭的破碎而痛苦,也有一小部分可以以此为契机走出以前家庭的束缚,去寻找新的生活。灾后适龄妇女大量减少,被居为“奇货”,她们的身价得到提高,无论在娘家和婆家,受到得束缚都较灾前有所降低。灾后妇女重返家庭,即使在灾中被卖给别人做妻子,也会备受重视,男性不如灾前那样重视女性的贞节,看似开明,实际上因为灾后人口比例失衡,这个举动是丈夫不得已的选择。但这毕竟是暂时性的,灾中留在灾区的妇女综合素质较低等种种原因,在经过了灾后恢复阶段,妇女的地位和状况可能比灾前还要糟。 综观灾前、灾中和灾后各种起伏变化,就可以发现,在临灾时,妇女作为个体,因为身体素质和心理状态的不占优势,虽然有着比平常年间更为强烈的求生心态和复杂的心理活动的支配,但她们毕竟依旧以弱势群体的姿态接受着各种强权势力对于自己命运的安排。灾荒中妇女的心态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方式,看似简单而能动,实则是一个残酷、微妙和被动的过程。各种权力主体,不论是家庭中的家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还是割据一方的军阀,都在妇女的心理和命运改变方面起到了或多或少的作用。 妇女在灾荒中的弱势地位以及各种势力的推波助澜,导致了她们在灾荒中凄惨的命运,这些不同的命运,有弱势的一面,也有适应的一面,但都表现出了临灾妇女心态的多样性,看似能动的行为实际上是受灾妇女迫于自然、历史和社会原因的不得已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