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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聚落是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而聚集的定居场所,是人类社会空间结构的一种基本形式。近年来,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引发城市聚落建设用地紧缺,城市周围大量农田被占用,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而发展相对滞后的乡村聚落内部空闲地随处可见,整治潜力巨大。对此,建立城市与乡村空间格局的协调与统一意义深远。本文选取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低山丘陵区的部分乡村聚落,以聚落内部为研究范围,研究其景观格局特征,试图构建乡村聚落内部格局的研究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的模式及建议。本研究从理论上可丰富聚落地理学的研究内容和框架,从实践上可为村庄整治提供理论指导。本文在对相关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理论、景观生态学理论、区域整体理论等理论为指导,运用景观格局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在乡村聚落内部景观分类的基础上,从整体到局部分级进行分析,指出了低山丘陵区乡村聚落内部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确定乡村聚落内部景观格局优化的目标与原则,提出了不同类型的优化模式,并从多个角度确定优化方向及具体内容。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低山丘陵区乡村聚落内部建筑景观面积所占比例最大(39.17%),其次为空闲地景观(23.19%)和林地景观(22.30%),其余景观类所占比例均未超过10%。(2)低山丘陵区乡村聚落内部存在聚落面积和人口规模均较小、人均用地面积超标严重、布局分散、公共设施不足、待整治的闲置废弃房屋比例较高等问题。其中,人均用地面积平均值为440.4m2,闲置废弃房比例平均值为13.91%。(3)居民建筑景观平均斑块面积,即土地科学上所指的宅基地面积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经调查测算,目前宅基地面积平均值为467m2,远超过《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中的要求。本文认为宅基地面积应依据当地村民实际生活用地需求情况而设定,应将耕地景观和农业附属景观“融入”到居民建筑景观中,整合小斑块,优化聚落景观格局。经计算,调整后的宅基地面积应在原有宅基地面积的基础上提高24%。(4)依据聚落内部不同的格局特征,将聚落格局的优化分为三类,即撤点还林还耕型、内部整治扩展性和内部整治稳定型。在此基础上从多角度推进聚落内景观格局的优化,本文主要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聚落功能、聚落的结构体系四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