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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业的发展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利用率也逐年递增,农业正往更高、更快的方向发展。新形势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的发展,在人大会议上多次明确指出,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在十九大上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非常紧迫而重大任务。然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方式已经深入人心,不少人“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的想法严重阻碍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其次,农业效益虽然有所提升,但相对于其他行业还是多有不足,青壮年外出打工的传统仍然难以改变,农业从业者的平均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对新技术和新方法接受程度比较低,农业的经营方式难以改变;再者,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这给政府的相应政策推广和技术普及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同时,农业发展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这也给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祁阳县作为湖南省的农业大县,不仅农产品产量高、而且种类丰富,特色鲜明,农业产业开发的潜力极大,曾经多次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尽管如此,由于制度层面和政策层面等的相关问题,人少地多的资源优势难以完全显现出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主体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这导致农业主体在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和生产成熟度上均表现不足、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一直提高较慢,这使得祁阳县在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上面临着很多问题与困难。本文立足祁阳县农业发展实际,分析了祁阳县新型农业经营的发展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国内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验及启示,对促进祁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