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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原则。但是,在一夫一妻原则的立法视域下,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依旧存在着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婚姻模式(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四川省甘孜地区的一妻多夫婚姻模式),这类婚姻模式与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明显相悖。并且,当地于1982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甘孜州婚姻法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也明令禁止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模式,诚然,出于对藏民族传统民族婚姻习俗予以尊重的考虑,该补充规定写明对于该补充规定实施之前(即1982年7月1日前)就已经形成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不提出解除的,准予维持。然而,究竟其实施效果如何?2015年2月以及2016年2月的寒假期间,笔者通过个人访谈进行实地调查,对四川省甘孜地区一妻多夫婚姻模式存在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研究分析,在一夫一妻原则视域下考量如何引导和推动我国四川省甘孜地区少数民族逐步全民选择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这对于推进我国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在民族地区贯彻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在写作方法上,论文主要采用实证调查的方法。笔者从实地调研的典型案例出发,引出一夫一妻制原则和一妻多夫婚姻模式的法律疑难,提出问题;通过对一夫一妻基本理论的探讨,分析并研究其功能价值,从实证调查的角度研究分析藏族一妻多夫婚姻模式的现状和原因,提出该婚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从贯彻我国一夫一妻制原则和保障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四川省甘孜地区藏族民众的实际,提出推进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解决问题。本文除引言和致谢之外,全文共计四万余字,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从实际调研的典型案例出发,引出藏族一妻多夫婚姻模式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一夫一妻制基本理论概述”。主要通过对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文献的梳理和研究,界定“一夫一妻”的概念及相关内容,对现代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功能进行考察,以了解和认识一夫一妻制度的科学性;第三部分是“四川省甘孜地区藏族一妻多夫婚姻模式现状和原因及危害分析”。以笔者个人访谈的实地调查资料为基础,辅以国内外学者对共妻婚姻的研究成果,进一步研究四川甘孜地区一妻多夫婚姻模式的现状,分析当地藏民族选择其婚姻模式之主要原因,进而剖析该婚姻模式存在的危害;第四部分是“中外一夫一妻制立法的考察与评析”。通过对我国内地和域外相关国家及地区对“一夫一妻”基本原则的规定以及对重婚等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的处理方式等进行比较考察,研究分析域内外一夫一妻制的立法现状及异同,以期更好的借鉴相关的立法经验;第五部分是“推进四川省甘孜地区藏族一夫一妻制的对策建议”。通过分析我国一妻多夫婚姻存在的社会现实发生之变革,从法制宣传、经济基础、立法完善以及司法保障等方面,提出在四川省甘孜地区推进实现一夫一妻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