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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以每个月上调一次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频率在不断地收缩着各大银行的银根,以控制不断上升的CPI指数和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在此情况下,银行的放贷量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银行对各项日常贷款审核的更为严格,以达到在缩小的贷款水平上实现最大利润的目标。而与此同时,2011年,中国内地的股市也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波动与起伏,上市商业银行在银根缩紧的情况下如果想要从投资者的口袋里获得资金投入,就需要向投资者交出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而这份报告也正是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上市商业银行只有时刻注重各方面信息的披露,才能在公众心中有一个良好的口碑,才能使投资者愿意并真正为上市商业银行进行投资,以缓解上市商业银行的头寸问题。我国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深圳发展银行的公开发行股票为上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拉开了序幕。从此以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地在充实和完善着,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目前国际上各发达国家都已经全面的实行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用全新的理论和模型对银行的日常工作进行风险的评估和各项数据的计量、披露。而2010年12月,巴塞尔监管委员会通过了一份最新的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对一级资本和核心资本率等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份协议预计将在2013开始陆续在各国予以实施。而我国在这方面则表现的较为落后,原先银监会打算于2010年底在6家新资本协议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范围内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各银行大多仍处于准备状态,并未真正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实施第三版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Ⅲ)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毕竟还未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就跨度到实施BaselⅢ无论从理论的理解上还是实际模型的运用上来说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本文将运用的一是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各大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执行现状进行了分析;二是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与国际上的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分析,得出有关结论和启示;三是针对我国的现状结合先进经验对完善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和提高实际执行力度提出建议。本文的基本框架如下,第一部分,导论。对文章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等内容进行简要的阐述并介绍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国内外对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所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第三部分,具体说明国内外上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执行现状,并由此找出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差距。第四部分,对于完善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和提高实际执行力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的重点是在充分认识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业信息披露执行要求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探讨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及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建立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执行和监管制度的建议。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监督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如何吸收西方国家好的经验,同时立足于我国金融业实际,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上市商业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