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行政区划改革方向是减少行政层级,省、县两级行政区划的相对稳定和地方行政层级的频繁变动使得行政区划改革焦点集中在地方行政层级的主体--地级市,因此地级市成为研究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适当视角。从1983年至今我国行政区划体系中的地级市呈现从大量增设到保持稳定的变动格局,当前我国地级市是1983年中央政府推行市管县体制的结果。
本文采用激励理论分析1983年中央和地方政府推行市管县体制,大量增设地级市的原因所在。本文认为1983年中央政府推行市管县体制,大量增设地级市的实质是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中央政府进行地方分权。中央政府进行地方分权的激励在于通过行政分权,改变计划手段配置资源的方式,推动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地方政府推行市管县体制,增设地级市的激励则在于市管县体制下地级市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资源用于发展地方经济,从经济发展的成果中享受物质利益和政治晋升。可见,推行市管县体制,增设地级市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展我国经济的一种激励相容制度设计。
然而市管县体制下逐渐出现地级市中心城市与周边县争夺经济利益的矛盾,而且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地级市内部经济要素的扩张性和地级市行政区划的约束性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因此对地级市进行行政区划改革符合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本文对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建议是通过对地方行政层级权力上收下放,逐步虚化地方行政层级,最后达到省直管县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