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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回顾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法和访谈法对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管问题展开了系统研究。通过分析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以及大连市对其监管的现状,提出大连市政府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合作与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建议,提升大连市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管水平,使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大连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和有益的补充性作用。目前,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缺少法规依据。通过对大连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依托法律规制体系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的立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客体活动及经费信息失真,监管缺少完善的法规依据,监管的方式不够灵活。分析原因主要在于当前大连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立法体系中尚无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合法地位、基本权利和义务、设立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做明确统一规定的高级别立法。大连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方面仅有综合性的法律规范,缺乏纲领性的基本法律,造成实际管理中法律援引的困难。在大连,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情况更趋复杂,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资金来自西方政府直接拨款,项目资金缺少管控。总体来讲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的问题表现为监管主体多元化问题,监管客体活动及经费信息失真,监管缺少完善的法规依据,监管的方式不够灵活。本文依托志愿失灵理论、公共责任理论、治理理论,结合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方式改进的政策和实践依据,提出了设立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科,设立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联席会,深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大连市活动的调查工作,构建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分类监管体系,完善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审计及财务监督机制,因地制宜地制定大连市政府规章制度,健全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资质年检制度,完善大连市境外非政府组织奖惩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合作式监管,加强大连市政府自身建设,发挥大连市政府舆论导向作用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