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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地商是在康熙末年内地民人进入河套地区自发开发河套的大背景中渐渐出现的,他们大致出现于道光初年,光绪年间达到发展的顶峰,光绪二十八年(1902)官方势力介入后,他们身份由地商变为地主,走向了灭亡。在其活动期间,他们主要从事蒙旗土地承租与经营及与土地经营有关的水利灌溉事业,同时还兼营着粮货贸易及商业,成为了河套地区开发过程中的组织者与领导者,甚至还充当了开发过程中汉族移民社会的实际控制者。他们的活动加剧了该地开发中的负面影响,恶化了蒙汉贫民生活,是开发中的剥削阶级,但是不可否认,正是他们使开发活动由零星的、无组织的行为变为了有规模的、有组织的行为,促进了开发的进程,为河套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尤为可贵的是他们凭借个人力量组织了该地的水利开渠事业,为河套地区的农业开发奠定了基础,也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经验。此外,他们的活动还对该地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使该地的农村阶层构成、社会风气、政府控制及宗教信仰和教育等诸多方面,在当时及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打上了地商影响的烙印。这使他们在该地社会发展史中占有了重要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