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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过去十年,四川经历了两轮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县)建设,新农村建设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农民聚居,聚居后打破了原有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简称三生)的均衡,可能对农业生产既带来促进作用,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通过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实证分析其效果,既有理论价值也有实际意义。 本文正是基于对四川省新农村建设的资料梳理、数据收集,以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作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调研,旨在弄清农民聚居对小规模农业影响的机理和基于四川实践的农民聚居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效果。本研究以农业区位理论、农业发展理论、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城乡统筹理论等为指导,详细分析了农民聚居对农业生产要素的作用机制,在回顾了四川新农村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归纳了城镇化驱动、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和依托资源开发的“农旅融合”三种产业发展类型,探讨了农民聚居和农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对成都、德阳、资阳等市的82个行政村村干部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农民聚居对新型经营主体、适度经营规模等农业产业关键指标的相互作用关系。 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1)四川农民聚居程度发展较快,贯穿并行于现代农业发展过程当中。(2)农民聚居对于农业产业的发展有显著的正面影响,主要体现可以推动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社会化服务。(3)农民聚居对传统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平衡等存在一定的负面作用。但是,调查表明,适度规模的农民聚居,正面作用大于负面作用,对现代农业的发展是有利的。(4)受地形地貌、聚居规模等因素制约,基层对农民聚居和产业发展的满意程度不尽相同,但是总体而言,对新农村建设取得的阶段成绩还是肯定的,这有利于将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 依据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了四点对策建议:(1)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机制,引导工商资本支持新农村建设;(2)因地制宜,坚持四川特色的新农村建设道路;(3)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培养农村现代农业人才;(4)共建共享,探索以社区为单位的农村自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