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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为保障和促进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随着教育改革理念的不断深入,为了更好的响应基础教育改革的伟大号召,我国各大学校已经着手于课程改革,在基础教育中引入校本教育理念,但在校本课程中由于管理的不善而产生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对于校本课程来讲,校本课程管理很难做到健康发展,校本管理是校本课程教育理念逐渐深入的重中之重,做好校本管理工作,可以不断推进校本课程的深入发展,这对于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升华教育思想,完善当前教育模式中存在的弊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对于每一个开展校本课程的学校来说,在管理工作时不仅是最薄弱的环节,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本论文以珲春市S中学校本课程的开发管理、实施管理以及评价管理的现状为研究对象,对珲春市S中学校本课程发展现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重点探讨,针对当前存在的校本课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并探讨了校本课程管理的评价机制,以求为珲春市S中学校本课程的开展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进而提升校本课程在教学试点的发展效果,进一步推动我国校本课程管理的发展同我国当前教学形式紧密结合。本论文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以及实地观察法,对珲春市S中学的43名教师为研究样本,其中含校长在内的行政管理人员12名和班主任26名进行访谈调查后对其结果进行分析与讨论,得到以下结论:第一,珲春市S中学在校本课程开发管理中,对校本课程开发管理意识及责任不明确的同时,没有同学校的教学实际相结合,导致校本课程的管理实践严重的偏离了校本课程管理的理论发展。第二,珲春市S中学校本课程实施管理中,太过于形式化,缺乏专家的指导和校本课程教学实施的监督管理制度;教师自身专业水平有限等因素直接影响校本课程的效果。第三,珲春市S中学校本课程评价管理中,对校本课程的评价没有真正的重视,学校只注重结果,而忽略了评价的过程;学校的评价机制不完善。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建议如下:首先,学校管理者和教师需要转变校本课程的意识及观念;学校要切实提升指导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的能力;其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外有关部门的有效指导;再次,学校要完善校本课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和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应加强学校对校本课程评价的重视度;最后,学校应建立健全校本课程的评价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