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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代西方伦理困境的探讨,是近年来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的热点之一。对此,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伦理学家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以其“宽广的道德视野和深沉的历史眼光”为当代西方伦理危机的探讨提供了一个丰富的思想资源。本文将致力于展示他在这方面的理论成就,并尝试对他所探讨的主题做出进一步的思考。 麦金太尔对于美德伦理的关注源于他对现代西方伦理困境的反思。在这种反思中,他首先对启蒙谋划进行了批判,而这种批判是建立在对现代西方社会道德生活和道德理论危机揭示的基础上的,因此,他在对启蒙谋划进行道德批判之前,首先对现代西方社会的道德生活和理论的危机进行了论述。 麦金太尔认为,现代西方社会的道德理论和实践都处于深刻的危机之中。道德生活危机的实质表现在道德相对主义的流行,即人们在道德生活中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可以依从,其表现是,没有结果的道德争论。麦金太尔把这种现象称作“道德语言的无序”。他在其影响深远的著作《追寻美德》一书的开篇以自然科学蒙难的假想,形象地说明,现代社会的人们所拥有的道德语言只是灾变后留下的只言片语,是一个概念体系的残片,是一些现在已丧失了那些赋予其意义的背景条件的片断。因此,人们现在拥有的只是道德的假象,人们虽仍在继续使用许多关键性的道德词汇,但在很大程度上,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丧失了对道德的理解力。因此,人们的道德生活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危机。相应地,现代西方社会的道德理论也陷入了危机。麦金太尔认为,时代的道德文化的实质是由情感主义表征的。情感主义认为道德言辞和道德判断的运用主要是个人情感和个人好恶的表达。情感主义者虽然承认事实领域里的真假判断及其在真假问题上保证达成一致意见的合理标准的存在,但是在道德领域里,他们却否认道德判断的真假及确保道德判断上一致的任何合理方法。他们认为,即使有的话,也是某种非理性的标准,即靠对有分歧者的态度或情感造成某种非理性的影响所达成的。然而,麦金太尔认为,目前的道德混乱和无序状态并不是象情感主义所认为的是某种自古以来就一直存在的情形,而是从某种道德有序的历史演变过来的。 众所周知,支配西方文化的现代精神是在启蒙运动中孕育而成的,毫不例外,代表西方价值的当代道德也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启蒙的道德本质上是一种证明的道德。它的任务是为现代道德提供一种依据于人性和形而上的论证。麦金太尔认为,现代道德哲学关于西方现代道德所作的一切证明和论证都失败了,而当代道德语言的无序和深刻的道德危机正是18世纪启蒙失败的直接后果。而更让人遗憾的是,比启蒙运动谋划本身的错误和失败更糟糕的是这种错误的当代蔓延。这种蔓延的最典型的代表是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们。他们竭力在分析理性的基础上恢复和重构康德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 但是,何以至此?麦金太尔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启蒙以来的各种理论,都丧失了对伦理学的本真理解。在西方伦理学的奠基人亚里士多德那里,伦理学是一个目的论体系,其中包括三种因素:1、“偶然成为的人”;2、“一旦认识到自身基本本性后可能成为的人”;3、使前者变为后者的伦理学观念或道德戒律。这三种因素构成一个体系,其中每一因素都必须参照另外两个因素才能被正确理解。所谓“偶然成为的人”是指未受教化的人,是不知道自己真正本性和真实目的的人,是与伦理戒律最初不相符合,相互差异的人,因此,需要受到实践理性和经验的指导,以便转化为“一旦认识到自身基本本性后可能成为的人”。伦理学就是一门使人们懂得如何从前一种状态转化到后一种状态的科学。这样的伦理学教导如何建树美德,禁绝恶行,如何从潜能过渡到行动,并认识真实本性,达到真正目的。麦金太尔认为,正是这种对传统伦理学的目的论框架的剥夺,给现代伦理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传统伦理学的道德禁令是处在一个目的论的体系中,其目的是为了更正、发展和教导人的自然本性,以便使人在认识到自身目的后成为“能实现其本性的人”,这样,“实现其本性的人”自然会遵从带有如此目的的道德禁令。而一旦这个目的被抽掉之后,伦理学的任务就变成了只能在“自然而然的人性”中为道德原则和戒律寻找合理的根据。关于这一点,启蒙思想家们的态度是一致的。但是,当他们一致地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目的论观念后,对道德究竟建立在何种人性基础上就开始各执一词了。由此可见,正是对以亚里士多德主义为中心的美德传统的背离,丧失了对伦理学本真涵义的理解,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道德生活与道德理论的危机,才会使现代社会处于“美德之后”的时代。因此,麦金太尔预对现代西方伦理危机进行拯救之前,着手对西方美德伦理传统进行重述,希望向这一传统寻求现代社会已经失落很久的美德伦理精神,将道德的根基复建在美德之上。但是,完成这样的工作,仅仅从总体上对传统的美德思想进行重述是不够的,有关这一点,麦金太尔本人也意识到了。因而,他又追述了古希腊四主德之首——正义及与正义相关的合理性的发展历史。 正义与合理性的问题无疑是伦理学主题的重要部分。但是,现代社会有关正义与合理性的解释却是多种多样的。麦金太尔指出,当代道德论证的多元化正是源于他们固有的“历史起源的多样性”,因此真正理解了其历史传统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它们之间的纷争。麦金太尔按自己的理解方式从西方文化中选取出四大道德探究传统进行了重述。它们分别是: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奥古斯丁主义传统;以苏格兰启蒙运动文化为典型的奥古斯丁主义的基督教与亚里士多德主义共生互容的传统;在与各种古典传统的对立和抗争中生长起来的现代自由主义传统。这四种传统依次产生并贯穿于西方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发展中,每一种都构成了西方文化背景的一部分,每一种都拥有其特有的关于正义和实践合理性的解释方式。其中,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传统曾经是一种贯穿于前现代三种传统的最富生命力的伦理探究传统,它始终遵循着一种共享的道德探究路向和伦理信念,即坚持在人们所处的历史情境中解释其道德生活;坚持把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建立在主体美德的内在培养的基础上。 麦金太尔通过对正义与合理性传统的重述揭示,历史上正义原本具有美德和规则两种含义,而且,美德是其主要含义。但是,正义的美德含义在历史的发展中渐渐失落,到了当代自由主义这里,正义变成了脱离历史情境,剔除人格基础的纯粹的规范。这样一来,人的正当性的生活和好的生活被人为地分割开来,成了两个不可公度的领域。结果是规则成了道德生活的首要的基本概念,美德则被边缘化。因此,麦金太尔对正义与合理性传统进行重述的最主要目的,仍然是强调现代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的症结在于,启蒙运动以来的道德论证逐渐地抛弃了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传统。要对现代西方社会进行拯救,就必须重新发扬这一传统,重写一部美德概念简史。可见,麦金太尔认为,能担负重建现代西方伦理基础重任的是古希腊的美德伦理,而在他看来,美德伦理重建的载体是共同体。 然而,历史已成碎片,传统悄然断裂,曾经的文化与生活的共同体也已被现代性冲刷的几近消失或被挤出中心而边缘化,重建如何可能?麦金太尔的回答明确却又模糊。模糊的是他没有指出重建的具体路径,明确的是,现代西方伦理基础的重建只能依赖美德。他后期对人的生物学本体论研究也旨在说明,美德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共同基础,是相互联结的共同的精神纽带。但他也知道,现代社会已经不存在古代意义上的共同体,因此,上个世纪90年代,他在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启发下提出,只有通过实践,超越市民社会,才能使美德重新回到人间。 本文遵循麦金太尔的思路,也拟对现代西方伦理基础的重建问题进行一番思考。本文认为,道德合理性的深层矛盾是道德个体主义与道德共识的冲突,要重建伦理基础,就必须解决好这个矛盾。当代一些著名的思想家,如罗尔斯、哈贝马斯、阿佩尔等也和麦金太尔一样,都为解决这个问题作了有意义的尝试。罗尔斯将伦理基础建立在一种大家共同认可的正义原则之上。他指出,要保证选择的原则是正义的,关键是要找到一种理想的选择处境。罗尔斯将这种理想的选择处境称为“原初状态”。“原初状态”是一种介于先验和经验之间的理想处境,它为证明正义原则规定了许多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无知之幕”。罗尔斯认为,要想选择出正义的原则,人们必须处于“无知之幕”的背后,意思是人们在选择之前不应该知道有关个人和社会的任何特殊事实、信息和知识,其中包括个人的出身与社会地位、天生的资质能力、关于善的观念、心理特征、存在于其中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以及社会所能达到的文明程度和文化水平等等。处于“无知之幕”背后的人所知的事实是:个人所处的环境是要求正义的环境和所有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普遍的知识及原则。可见,处于“无知之幕”背后的各方的境况和理智是大致相似的,每个人都被所有人选择。罗尔斯这一设计的目的在于体现公平的正义。显然,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种程序正义。在罗尔斯看来,如果按照正义的程序来选择,则选择就不是任意的,而是正义的选择,是大家都应遵守的选择。因为,罗尔斯所设想的“纯粹程序正义”排除了各种来自外在因素的干扰,即排除了人们对自身任何具体情况的知晓,以防止人们基于个人利益选择有利于个人的特殊情形的原则,从而保证各方一致同意的原则是正义的原则。而这种选择结果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合理的道德共识。显然,罗尔斯的努力是有价值的。他的新自由主义的伦理学既克服了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狭隘性和抽象性,又在制度层面遏制了自由主义的过渡泛滥。但是,罗尔斯的规范伦理是一种超出人格价值目的的普遍道义论,它关注的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基本层面的伦理规范的制度化安排,而不是人本身。这样的伦理仍然是一种离开了具体环境,具体内容的理论模式,而且由于它在人的品格完善方面保持沉默,无疑会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维度的丧失,从而导致人本身的丧失。这样一来,其他哲学家指出的罗尔斯理论体系中存在的道德价值取向上的个体主义与其伦理学理论建构特性上的普遍义务论倾向之间的内在矛盾更是难以消解的。因此,罗尔斯的努力仍然不能解决道德个体主义和道德共识的冲突。 在新自由主义的阵营里,引入注目的还有哈贝马斯与阿佩尔建立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商谈伦理学。阿佩尔把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奠定在“交往理性”之上,通过交往共同体,在“主体间解释统一体”中寻求支点。同样,哈贝马斯也主张只有基于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才能构建一种中立的普遍伦理学。他们都认为,理性不是在个人意识里发展的,而是在主体间语言对话的世界里发展的。以主体间性代替主体性,是当代哲学在语言学转向后的一个基本立场,也是商谈伦理学的基点。无论是哈贝马斯还是阿佩尔都认为,一条规则不可能在私人语言框架内获得其有效性,只有获得所有相关的人通过讨论一致同意后,才可被认为是普遍有效的。个体道德行为者与普遍原则之间的矛盾必须通过交往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对话或商谈才能得到解决。这就是说,他们把以语言为媒介的交往形式看作是主体间有效的认识的可能性条件,这样一来,主体的自主性就不再是康德的“我思”或先验自我意识意义上的独立性的理性,而是基于语用学基础上的交往理性。总之,阿佩尔和哈贝马斯都旨在通过“理想交往共同体”的设计,试图为道德共识的形成寻求一个规范性的前提,以解决当代西方的伦理危机。但是,这种理论仍然沿袭了传统哲学的“自上而下”的论证方式,因而更侧重先验性和理想性的一维,对现实维度关注不够。他们自己也认识到,这种基于生活世界的相互理解与尊重,不时遭到现代条件下的金钱与权力的侵蚀。因此,究竟如何达成个体自由与道德共识的和解仍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麦金太尔关于马克思《提纲》的研究提醒,要真正解决现代西方伦理危机,应从马克思那里寻找答案。本文也认为,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求助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在马克思看来,任何新的道德秩序的建立,都要到现实的人的生活中去寻找根据。研究伦理学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更好地生活,伦理学关怀的应是人的存在状态。一直以来,西方伦理学把对人的关怀定位在应然的维度,结果使得伦理学关心的是人追求的终极目的的指向应该是什么,以及人为了达到终极目的应遵守什么样的规范,而不考虑现实中的人是否是道德的、幸福的。麦金太尔也是因为认识到这一点,才强烈批判规范伦理,呼吁复兴美德伦理。道德不是一种先验的价值论,也不是生活之外的抽象的规则,它只能是现实的反映,是与现实运动相一致的存在。无论伦理学把什么确定为人的终极目的,这些目的都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其幸福的本质。马克思并不是不要应然的理想的维度,而是他深知,人只有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实现他“作为目的本身”的存在。有关这个问题还需要深入到人的本体论存在的层次才能获得真正的理解。 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视域内,道德个体主义与道德共识的矛盾可以被置换为人本体论存在的矛盾。人本体论存在的矛盾表现在,人一经产生便具有了主观性,由此,统一的一元世界便开始了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化过程,这种过程导致了人类自身、社会和历史内部的根本性分裂,即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在个体中则表现为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现实与理想的冲突。这就是人的本体论的分裂状态。正是它导致了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的分裂,从而造成了伦理学的困境。而人的这种生存的矛盾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解决。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活动并不只是简单地适应自然的活动,而是人的一种实现自己的目的和理想的超越性活动,因此,它不仅是一种客观物质活动也是一种内蕴着人的主观性的价值活动,是把主观性和客观性两级结构中介于现实的感性活动。在这种感性活动中,其主观性和客观性相互规定,相互作用,相互克服各自的片面性。可见,实践是一种现实的历史的运动。正是在人类实践的历史过程中,人们通过感性的物质活动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从而创造人的现实世界,同时又通过这种活动确证自身,扬弃自己的主观性,从而,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人的主观性与客观性、非理性与理性、理想与现实便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获得了具体的统一。因此,只有将马克思的实践活动作为现代伦理生活的基础,才能走出伦理困境。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实践是重建西方伦理基础的唯一途径。因为,只有在实践的历史运动中,现存世界中的人的交往关系才能得到改变,体现现代性伦理生活特性的交往理性(哈贝马斯、阿佩尔)、公共理性(罗尔斯)、理想的社会共同体(麦金太尔)才能在现实中生成,从而道德个体主义与道德共识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