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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下,中国经济越来越大程度上卷入了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与此同时,中国的劳工问题也日益突出,并为国际社会所关注。跨国公司在中国所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主要以制订及监察一系列的“生产守则”(codeofconduct,又译“行为守则”)为主。
本文通过对一次监督和推进生产守则运作的多方利益协作过程的剖析,结合其他有关的访谈资料,从反思新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运用“市场-政府-社会”的分析框架,对生产守则的本质进行探讨。
首先,利用此框架,可以更系统地梳理出生产守则在中国出现的原因。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背景之下,跨国公司的经济霸权地位产生了一系列侵蚀社会利益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力量的反抗,于是跨国公司主动采取生产守则的形式来应对社会的压力。在政府层面,政府一方面通过话语和政策主动地接纳和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生产守则,为其生产准入机会(也相当于为市场力量生产准入机会);另一方面,政府在监管层面上则采取被动应付的行动策略,导致其“消极”地(变相地)为生产守则对我国法律的替代提供了机会,并助长了全球资本在地方的权力。因此,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或者是生产守则,既是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经济体系的衍生物,同时也是“和谐”的政治制度的本土化产物。
而在波兰尼“双重运动”理论的启发下,我们发现,市场、政府和社会三者的互动并没有产生出均衡。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导致的是市场成为一个高于一切的领域。社会领域即使存在着反向运动,往往力量悬殊,社会臣属于市场;而政府力量摇摆不定,加上中国一个自下而上的社会空间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形成,因此,这种旨在改善环境效益、工人权益、抵制血汗工厂的生产守则运动,这种市场自我管制的尝试,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尤其是在其核心问题——工人权益的改善方面。要真正改善工人的权益,必须靠工人自身的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