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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兴起背景展开,依次就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理论渊源、理论模型、通货膨胀目标制度设计以及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做了总结和分析,并根据数据的可得性用“倍差法”(DID)实证检验了通货膨胀目标制降低通货膨胀率的实施效应,得出结论:通货膨胀目标制取得初步成功的关键是通货膨胀目标制自身的优点和时机的选择。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和名义锚,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货币供应量已暴露出可测性低、可控性差、与最终目标相关性不高等弊端。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相机抉择货币政策的实践效果不佳,隐性双名义锚——汇率和通货膨胀之间也存在着内外均衡的冲突。那么通货膨胀目标制是否是我国当前货币政策的新选择?文章首先以成功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为基准,专门分析了我国通货膨胀目标制适用情况。就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具备状况而言,我国金融体系有待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央银行在工具运用的独立性上欠缺,通货膨胀预测的衡量指标未能确定、模型构建仍需时间,货币政策透明度和责任性需进一步加强;就实行时机选择而言,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虽然从Garch-M模型等实证得出,通货膨胀率趋势和经济增长趋势存在明确关系,但通货膨胀率和通货膨胀预测的可控性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且产出增长的波动会导致产出水平下降,如实行硬性通货膨胀目标制反而会加重经济转型期的成本损失。因此,我国目前尚不具备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和实行时机,但仍可借鉴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实施经验,改进我国货币政策体制,逐步完善通货膨胀目标制需具备的前提条件,制定一个中长期的通货膨胀目标区间等过渡措施,以期为将来择机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