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权力结构对农村社会公正的影响——对苏北11镇28村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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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权力结构作为调节村庄内部资源分配的最主要手段和最直接的方式,其运行无疑会对农村的社会公正产生重要影响。文章选取了苏北五市的11个镇28个村作为研究样本,运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实证研究方法进行分析。  体制内的村两委与体制外的家族精英、文化精英、经济精英和普通村民构成了村庄内部的权力结构。村两委处于权力的中心,体制外权力结构主体分布在核心外围。在村两委内部的互动中,书记在村庄事务中表现出来的影响力要比村主任更为强势,决策权向书记倾斜。在体制内外权力结构的互动中,二者权力分配严重不对等。家族精英与文化精英由于自身影响范围限制无法进一步参与。经济精英出于对经济利益考虑,互动基本上以依附为主。普通村民尚未形成有效的组织化利益团体,力量薄弱,无力回应。体制外权力积极作用发挥受限。  村庄权力结构运作对农村的社会公正的影响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村庄权力结构的起点不公正,即制度供给的稀缺和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村庄权力结构在运行过程中的公正缺失,即村干部职权交叉与兼职化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和日常权力运行的无序化,村庄权力结构运作的结果不公正,即村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以及经济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  体制内权力结构不合理、体制外权力积极作用较弱、权力结构运行缺乏良好的外部微环境是导致村庄权力结构运行困境的主要原因。那如何才能通往公正之路,优化权力结构无疑是良好的路径。以制度规范体制内权力、发挥体制外权力的积极作用、实现体制内权力与体制外权力的良性互动对于优化权力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制度化建设,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实现权力运行的有序化与制度化,确保决策的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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