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采用先进的电子化手段实现税款征收工作的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对纳税人的服务水平已成为税收工作的发展方向。电子申报纳税是应税务机关的发展要求推出的一项服务纳税人的举措,它借助于信息化的手段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效率,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和纳税成本,方便了纳税人的申报工作。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的税收利益免遭侵害。因此完善我国的纳税申报系统使之适应高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目前正在解决的问题。 中美两国税制的不同,导致了两国的纳税申报系统在申报表的填报基础和申报表的种类以及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纳税申报表与美国相比,种类太少,不能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同时因所采用的核算基础的不同,导致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我国采用的核算基础是财务会计,这导致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这是填报纳税申报表的核心内容。中美两国的纳税申报系统的开发模式受两国的税收征管的影响也存在差异。我国的开发模式是“2+1”模式(国家税务总局、省或直辖市两级开发再加企业开发),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采用的是“3+1”模式(联邦、州、地方三级开发再加企业开发)。 通过中美纳税申报系统的比较,对我国的纳税申报系统提出新的开发模式。为了节约政府支出,我国的纳税申报系统的开发可以采用全国统一的模式即选出一个全国最优的纳税申报系统继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了使纳税人更好的掌握和了解申报表,可以在电子版的申报表中增加解释说明的按钮,而且还可以在申报系统中增加非数字信息的填报事项,便于政府更好的掌握企业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