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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长期增长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当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后,亚当·斯密一直思索的“什么才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又成为了各个国家及学者所努力探寻的对象。结合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从长期与全球视角下进行分析,将会得出更为一般性的结论。通过对经济增长决定因素的文献梳理,我们将已有的相关理论分为三类:技术决定论、制度决定论、其他因素决定论。对于包含文化、地理、宗教等在内的其他因素决定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诸如韩国与朝鲜、瑞士、新加坡等的经济发展。关于技术决定论与制度决定论,我们认为制度与技术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最终都是边际递减的,关键取决于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的边际效应比较,因而,两者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程度是交替互换的。在当今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动态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没有也不会达到,一国的体制安排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更为重要且深远,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关于制度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社会分工理论、结构主义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新政治经济学理论。它们多是从体制安排的某一方面或抽象的制度本身去探寻经济增长的源泉,虽然较好地解释了诸多经济现象,但却较少关注不同体制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诺思在这方面做了初步的理论综合,本文进一步发展了诺思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理论,提出了一个重要假说——“产权、政府、开放,作为体制安排的基础性制度,是支撑长期经济增长的三大因素”,并通过比较分析、历史考察、实证枚举等方法对假说进行了初步的论证。经济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其中又以所有制关系为核心,而不同所有制结构的微观实现形式又源自于不同的产权制度所决定的各行为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产权是决定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产权明晰,经济活动中的约束与激励机制才会更加稳定、持久、普适,同时,不断完善的产权制度下,交易费用会下降,有效竞争才可能成为社会主态,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借助于对德姆塞茨的原有产权理论以及冰岛史实的分析,揭示出孤立的产权制度并不能保证经济绩效在长期内得到持久改善,需要政府充分地界定产权并保障其实施,财富的累积才可能会持续。但通过中国传统计划体制下的经济绩效,可以看出,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双向的,只有不断完善产权制度,将政府纳入法律的实质约束下,才能较好地防止政府职能越位,推动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在维持一个公平、稳定的宏观环境方面又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政府本身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的建立及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变迁,进而影响着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经济增长,这也是其他组织或体制安排所无法取代的。市场经济本质上开放经济。只有当各行为主体能够获得创新带来的更多激励时,完善产权以及政府有效约束自身的动机才会更强烈。在开放的体制状态下,包括产权、政府在内的一系列体制安排可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做出适应性变革,从而加快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通过不断细化劳动分工,促进有效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产业结构,最终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随着产权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更为明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主体会逐步开拓自己的选择空间,要素流动也更为自由,从而有利于开放的扩大与深化。产权、政府与开放,作为一系列体制安排的基础性制度,无法相互取代,但却是相互作用的,三者的相互协调是经济增长得以持续的关键。三者中任何一种体制因素滞后或不协调于其他两者,经济发展都会受到阻碍,甚至是停止和倒退。根据本文的假说,中国的经济绩效能够在几十年间持续得到改善,不断进行的产权改革、逐步的开放自由以及政府的角色转变是关键。只有继续深化产权改革,加快政府职能创新,融入经济全球化,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经济增长才可持续,其国际竞争力和大国地位才能得以保持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