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之研究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ri66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出台之前,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立法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一立法缺失直接影响了法官对具体个案的审理。后来随着《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颁布实施,首次使得安全保障义务在法律上有了明确规定,一定程度上给司法实践中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了人们之间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与此相伴的是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也经常受到损害。为了更好地彰显法律对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障,我国于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更进一步对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立法规定。尽管如此,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这一制度仍然存在着很多争议,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行研究。相比而言,国外早就对这一制度开始了研究,例如德国早在1902年“枯树案”、英国在1932年Donoghue v. Stevenson案相继开始对注意义务即我们所称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研究,并且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本文拟在比较分析两大法系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司法实践中侵权法第37条在实际运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精细化剖析,以对未来的相关司法解释或者立法修改提出一定的具有参考意义的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三部分:第一章是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理论的介绍,采取先典型案例引出本文讨论的目标,再主要阐述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渊源、概念界定以及法理依据。第二章先是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制度进行梳理,重点以德国、法国、英国、美国四个典型国家为例,进而对其作比较分析,获得出一些对我国安全保障义务制度有借鉴意义的启示。第三章在梳理我国现行有关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两则典型案例作出重新解读,再重点就与安全保障义务有密切关系的问题进行论述,比如私人场所下要不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问题、第三人介入情况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如何承担责任问题、好意施惠中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之竞合问题。
其他文献
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钛白粉的白度进行检测比较,分别进行干粉、油相白度实验。通过干粉压片实验,测定Lab值进行检测,明确了干粉白度的最佳压力和保压时间,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稳定
针对多节点协同任务分配问题,将多节点执行任务的目标价值毁伤函数和代价函数作为目标函数,多节点协同任务分配问题等效为多目标函数优化问题,并建立多节点协同任务分配模型
针对金红石与石榴石浮选分离过程中羟肟酸类捕收剂选择性好,但捕收能力较弱的问题,以乳化煤油为增效剂,金红石与石榴石单矿物和人工混合矿为浮选对象,对改善水杨羟肟酸(SHA)的
介绍了我国卷材涂料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了卷材涂料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以自制耐候性聚酯树脂为主,拼入部分增韧树脂作为基体树脂,以N 3390作为固化剂,辅以合适的催干剂、流平剂、光稳定剂、环保型溶剂,制备了一种高性能、耐候性与韧性兼优的飞机
2009年9月12—13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09年会在北京清华大学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承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