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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士毅(1887-1965)是民国时期财政金融思想家。理论方面,其一生著述颇丰,对各种财金问题均有深刻见解;实践方面,自1912年进入北京政府任职,曾先后担任各项与财金相关的职位且颇有建树。故其思想体现着可贵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索精神。本文以贾士毅财政金融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将贾士毅的财政金融思想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相结合,探析贾士毅财政金融思想的建构过程,并比较他与同时代其他财政金融大家思想之异同,进而考察变动社会中个人、思想与时代的互动关联。整篇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重点阐述了贾士毅财政金融思想的源流。其中详谈了贾士毅早期对中西财政金融思想的认识与思考;第二章介绍了贾士毅国地财税分权思想。其根据国情提出了“划分国地财税五大前提”,并从“收入划分标准、支出划分标准、补助金制度”三个方面完善了 1940年政府所颁《财政收支系统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着重介绍了贾士毅对税制改革的认识及其参与,包括“裁厘加税”与“关税自主”两个方面,这也是南京国民政府建立政权后拟建立现代化财税体制而进行改革的两项重大内容;第四章重点介绍了贾士毅金融思想。其认为金融为财政及国民生计之枢纽,而币制实与之相维。因此他主张改良银行与货币制度。此外,该章亦探讨了贾士毅整理湖北金融公债以及他所认为的公债与金融之关系。总体而论,贾士毅作为民国时期财政金融思想家,其思想融合了中国传统财政思想以及西方近代财金思想,基本符合民国国情,是近代中国财金思想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